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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市松江区佘山镇公民镇政府
通告
陆晓春:
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03月20日作出《附有违法建筑的不动产认定书》,现因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五条的中规定,向你发布公示公告发送《附违反法房建的不出去产鉴定书》,自行出本发布公示公告的时候起起,路经四十日,即算为发送。
附注:《附有悖法建造的不活动产抵押确定书》